2015年2月9日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7]11号)规定:用人单位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所有企业)聘用获得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应给予高级工程师的待遇。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31号)规定,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的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800元。
(三)《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可申请入户广州市。
(四)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规定,取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人员,可一次性获得财政补贴2000元。
(五)统考项目,广州市户口学员可以申请广州市政府培训券,一次性考试通过后可以获得2700元的补助。
注:以上所有待遇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按照当年政策实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