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各高等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机构:
根据《关于举办全省信用管理师等8个职业(工种)师资培训班的通知》。为实现优质教学、优化考核评价人才的目标,结合广东省目前心理咨询发展的形势,心理咨询师培养具有专业素质的心理咨询师成为最关键环节。目前,心理咨询专业人才数量和专业化程度方面的状况都与实际工作需要相差甚远,严重影响心理咨询服务工作质量整体水平。为提高我省心理咨询培训规模和培训质量,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和考评员队伍,进一步推动心理咨询工作开展,决定举办全省首期心理咨询师师资暨考评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南海中心,广东省海之珠职培训学院。
二、指导单位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培训对象
(一)广东省普通高校、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院校、中学、企业及社区中从事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工作者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凡参加心理咨询师师资班的学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评员资格考核:
1.熟悉并从事本专业工作。
2.具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三级或具心理学、教育学、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培训特色
本次培训班运用心理学原理、方法、技术、工具,通过对典型咨询案例的研究分析,开展心理咨询实践能力训练,探讨心理咨询培训教学体系新模式及师资的角色功能,以及国家心理咨询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工作的能力训练。
五、培训师资
聘请由国家中华应用心理学研究会理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专家、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师资团队进行授课。
六、颁发证书
师资培训考核通过,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南海中心颁发国家心理咨询师师资培训结业证书;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颁发国家心理咨询师讲师聘书;考评员考核通过,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评员证书。
七、培训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南海中心。
八、培训费用
注: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南海中心协助安排食宿,费用由学员自理。其中住宿费为60元/人/日(双人间)。
2.各职业工种报名方式、报名要求、课程安排、缴费方式及交通路线等请联系相应职业(工种)联系人。
3.考评员培训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培训时间
2015年7月5日至8日,共4天。
十、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6月20日。
十一、联系方式
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
联系人:伍敏华
联系电话:15018441819
咨询QQ:1812500641(欢迎留言)
十二、其他
(一)请各院校、培训机构将报名回执(附件2)于2015年6月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812500641@qq.com。
(二)请将相关费用于6月20日前汇款至银行账号:683457748193,汇款注明:心理咨询师师资培训班+姓名,开户名称: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南海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南海狮山支行。
(三)请学员自备手提电脑、U盘等学习用具。
(四)报到时需提交以下个人资料:
1.学历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2.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两份;
3.大一寸白底彩照三张:
4.报名回执(单位盖章)一份。
附件:
1. 国家心理咨询师师资暨考评员培训课程安排表
2. 国家心理咨询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南海中心 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
2015年4月30日 2015年4月30日
资料下载:国家心理咨询师师资暨考评员培训课程安排表与国家心理咨询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