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动态

关于开展12月16日养老护理员技师 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5

各考生为完成我所鉴定1216日养老护理员技师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职业及等级

答辩的职业:二级养老护理员

二、时间及地点

(一)答辩时间:2017121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

(二)答辩地点: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翔路浩诚商务中心2号楼501室(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

三、具体答辩流程和要求如下: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答辩流程

 

职业

养老护理员

 

等级

二级

 

答辩流程

1

考生提前30分钟进场,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场签到后在休息室等待。按分组情况报到时间:08:30-09:0012:30-13:00

 

2

考务人员根据顺序指引考生前往答辩室

 

3

评审专家宣布答辩开始后考生开始答辩

 

4

考生先作简短的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

 

5

考生汇报论文(或案例)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时间不超过4分钟)

 

6

评审专家提问(每位专家一般提1-2个问题)

 

7

  考生进行口头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8

答辩结束离开答辩室,凭身份证领取手机,离场(不得返回)。

 

 

注: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



答辩实施注意事项及违纪处理

 

1) 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场签到,考试开始半小时后迟到或离场考生不得进场。

2) 考生签到后手机需关机,由考场工作人员将手机装进信封后密封后交还考生。答辩过程中考生不得启封,违者取消考试成绩。

3)考生不得携带有网络或通讯功能的其他电子设备(如平板电脑、手提电脑)进入考场,如已携带的在进入考场时必须保持关闭状态,且不得取出。违者取消考试成绩。

4) 考生参加答辩的过程中必须听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遵守考场纪律。如无特别说明,从抽题准备到答辩结束期间,考生除了必要的文具和本人论文(仅考核方式为论文撰写+口头答辩的职业可携带本人论文进行答辩)外,不得携带任何纸张、资料、电子设备,不得与他人交谈,违者取消考试成绩。

5)答辩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违者按违纪处理,视情况严重警告或取消考试成绩。

6)其他未说明的违纪行为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违纪舞弊处理规定》执行。

7)答辩过程全程录相或录音。